2023-12-27 19:19:43 | 学堂网
磐安县招生委员会 磐安县教育局2010年高中招生录取规则公示
一、指导思想
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基础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的通知》(磐政﹝2010﹞61号)为依据,通过制定高中招生的录取规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的资格审定,由县招生办、教育局教育科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确定。主要审查项目是:学堂网
(一)应届生与往届生
包括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在初中阶段有无重读、插班、旁听等违规现象。其中15周岁及以上考生,由初中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育科与招生办审定磐中综合录取和定向录取是否提高50分。因休学等原因经教育局审批的超龄应届毕业生,按磐政〔2006〕51号文件规定,磐安中学录取提高10分。
(二)外县籍考生
在磐安初中段就读的外县籍学生,经审定,可以在磐安报考。未足三年,本人要求在磐安借考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我县借考,但磐安中学不予录取(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县政府同意作为人才引进的除外,但需提供工作调动及人才引进的证明,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县内转学生和回户籍报考生
县内学校学生在初二学年结束后转学的,本县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的,磐中定向招生指标单列,其定向分数线与磐安中学向实验初中招收的定向分数线同(因父母工作调动转学除外)。
三、录取依据
考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金华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所得的总分,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是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具体标准: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差异,其顺序按3A、2A1P、1A2P、3P等依次类推。其中省一级重点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三个模块中须达到3A;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三个模块须达到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学业考试成绩相同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也相同的考生,按语数英科学、语数英、语数、数学的分数顺序,高分者录取。
四、录取程序
(一)第一批:磐安中学录取
1.综合录取,130人
按1:1.15的比例,在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招生办划定分数线录取。
年龄在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磐安中学综合录取提高50分,因休学而超龄的提高10分。
综合录取如遇到末尾同分数者,全部予以录取,个别学生外流不再补录。
2.定向录取,275人
定向录取名额分配依据及权重:
①各初中学校初三毕业学生数占30%、学区范围内人口数20%;②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学业考试优秀率30%(优秀率以全县中考成绩的前20%为准)、后25%所占比例10%;③各初中所在乡镇的办学水平情况(以省市级教育强乡镇为依据)10%;④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含“轻负担高质量”推进情况)。
定向录取分数线:
县招生办按磐安中学招生总数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不足时,剩余名额由县招生办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定向录取名额的数据计算由县招生办负责,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对于综合录取和定向录取上磐安中学分数线累计不足2名的初中学校,在低于综合录取分数线50分的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补足2名。
3.特长录取:5名
由磐安中学按磐政〔2010〕61号规定的标准自主录取。
4.择校生:140名
县招生办按综合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划定择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三限”政策自主录取。择校生录取名单按规定时间报招生办审批。择校生名额140人由金价费管〔2010〕40号文件额定。
(二)第二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二中500人,三中普高班100人。
综合录取:根据中考成绩及考生志愿,二中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三中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由县招生办划定分数线统一录取。其中二中录取400人,三中录取80人。
定向录取:盘山片户籍的盘山中学、方前中心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磐安县第二中学录取时予以适当倾斜,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在二中录取分数线以下但不低于三中普高班录取分数线;②合计不超过10名。
择校生录取:县招生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有关学校根据“三限”政策自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均指离综合录取线下降分值)二中30分,三中50分。择校生人数:二中100人,三中20人。
以上录取名额均需及时报招生办审批。
2.职业高中:职业技校500人,三中400人。
按中考成绩和考生志愿,县招生办划定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录取,录取名单及时报招生办审批。
(三)第三批:普通中专、中技
普通中专:各初中学校组织填报志愿。志愿卡由县招生办统一送市招生办。各招生学校统一到市招生办录取。
中技: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五、录取日程安排(因金华市统一组织阅卷,发榜时间未确定,如有变动,按以下顺序顺延,具体由县招办另行通知)
1.6月18日晚上,公布磐中计划内学生录取分数线、定向生名单和择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2.6月19日上午,由磐安中学负责,各初中协助,把磐中计划内学生、定向学生录取通知书及时送达考生。
3.6月19日,磐安中学完成择校生招收;6月19日晚上6时前,磐安中学把择校生名单送招生办审批。
4.6月20日上午8时前,公布二中、三中、职业技校各档录取分数线;6月23号前,二中、三中择校生名单报招生办审批。
六、其它规定
1.为了认真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各招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及早安排,把今年的招生简章、择校生录取办法等向社会公布。
2.新生报到后,各校及时把新生名册送招生办审查备案。
3.录取过程中如遇异议,由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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