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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省淄博市公务员招生简章何时公布
淄博今年考录176名公务员
来源:鲁中晨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7-3-16 8:59:05【字体:小 大】
3月21日-25日报名
经淄博市委、市政府同意,2007年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驻我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我市统一组织实施。现将考录(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驻淄博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考条件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淄博市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3月22日-27日。
缴费时间: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
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网址:
www.zbrs.gov.cn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5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07年3月22日—27日到指定的地点,凭《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办理现场缴费及缴费确认手续。
逾期不办理缴费及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及确认成功后,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其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缴费时间、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考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于2007年3月22日-27日到所在缴费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选调生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淄博市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题,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省里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进行。报考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公安系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报考市直部门,区县、乡镇机关的考生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三)选调生考试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省里要求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
四、体检、考核和录用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 5 3 3)2791825、3184072
报名咨询电话:(0 5 3 3)3189234、3160170
监督电话:(0533)3182064淄博市面向社会公开考选公安人民警察简章另行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7]4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录用计划
淄博市各区县、乡镇机关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总数 录用职位 备注 普通管理职位(黑体)/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张店区(7人)
区直部门 3 3人 发展和改革局1人,卫生局1人,经贸局1人
张店区经贸局 1 法律专业1人:法律、法学、经济法专业
张店区人事局 1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器件与设备专业
张店区审计局 2 财务审计专业1人: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人
淄川区(12人)
共青团淄川区委 1 1人
淄川区农业局 1 农业环保专业1人:水土保持、农业环境保护、农学、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专业
淄川区建设局 1 工民建专业1人:建筑学、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房屋设备安装、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淄川区安监局 1 化工专业1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
淄川区司法局 1 法律专业1人:法学、法律专业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3 3人 太河乡1人,张庄乡1人,寨里镇1人
淄川区淄河镇党委政府 3 林果专业1人:林学、果树、园艺、森林保护、经济林、林政资源管理、农学专业;审计专业1人:审计、审计学、会计、会计学专业;农田水利工程专业1人
峨庄乡党委政府 1 农田水利专业1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专业
博山区(5人)
区直机关 4 4人 司法局1人,建设局1人,教育局1人,水务局1人
博山区检察院 1 1人:法医、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周村区(9人)
中共周村区委宣传部 1 中文、哲学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应用美学专业
周村区检察院 1 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周村区经贸局 1 机械制造专业1人: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机械设计及制造、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程及设备、模具设计及制造、铸造工艺及设备、化工机械制造与维修、轻工机械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及自动化、制药机械制造与维修专业
周村区审计局 1 财会专业1人:财政学、财政、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造价专业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5 5人 萌水镇1人,王村镇1人,北郊镇1人,南郊镇1人,城北路办事处1人
临淄区(9人)
区直机关 9 9人 区委办公室2人,区纪委1人,区委宣传部1人,区政府办公室2人,水务局1人,教育局1人,计生局1人
桓台县(34人)
县直机关 4 汉语言文学专业4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县委宣传部1人,教育体育局1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司法局1人
县直机关 3 3人: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县政府办公室1人,信访局1人,经济贸易局1人
桓台县发展计划局 1 经济学专业1人:经济学、统计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1 1人:教育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财政局 1 财政专业1人:财政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2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人: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地籍管理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卫生局 2 医学专业1人: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政府机关 2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 索镇镇1人,田庄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3 3人 唐山镇1人,新城镇2人
桓台县马桥镇政府 1 环境工程专业1人: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政府机关 5 城市规划专业5人: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郊规划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索镇镇1人,马桥镇1人,果里镇1人,荆家镇1人,周家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3 汉语言文学专业3人: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专业 田庄镇1人,起凤镇2人
乡镇政府机关 4 经济学专业4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邢家镇1人,陈庄镇1人,周家镇1人,荆家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2 2人: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果里镇1人,陈庄镇1人
沂源县(18人)
沂源县检察院 1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专业
沂源县科技局 1 工业技术专业1人: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及自动化、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沂源县教育体育局 1 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专业
沂源县民政局 1 社会学专业1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沂源县悦庄镇党委政府 1 1人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2 汉语言文学专业2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专业 燕崖乡1人,张家坡镇1人。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4 文秘专业4人:文秘、秘书、涉外秘书、汉语言文学专业 徐家庄乡1人,东里镇1人,大张庄镇1人,南麻镇1人。
沂源县中庄镇政府 1 经济管理专业1人:经济学、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专业
沂源县土门镇政府 1 旅游专业1人:旅游管理专业
乡镇政府机关 3 企业管理专业3人:国际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专业 三岔乡1人,西里镇1人,石桥乡1人。
乡镇政府机关 2 法律专业2人:法学、法律专业 鲁村镇1人,南麻镇1人。
高青县(20人)
高青县检察院 1 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县直机关 2 2人:计算机或文秘专业 县委办公室1人,县政府办公室1人。
县委宣传部 1 1人: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媒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县直机关 2 2人 经贸局1人,安监局1人。
县教育局 1 1人: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青县水务局 1 1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12 12人
合计 114
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数 录用职位 报考条件 备注
县级工商局 20 市场监管 所学专业为: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经济学、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会计和中文(汉语言文学) 安排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
县级质监局 8 专业技术职位 管理类、法律类、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服从工作分配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分局 3 专业技术职位 药学专业2人,中药学专业1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药学专业包括:药学、应用药学、基础药学、药事管理、化学制药、生物制药、药剂、药分、药物化学、制药工程;2、中药学专业包括:中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方剂学
高青县地税局 4 专业技术职位 财政、税收、金融、会计专业
合计 35名
市直机关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人数 录用职位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市政协办公厅 1 文秘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秘书、涉外秘书、汉语言文学专业
市民建 1 1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中共党员
市九三学社 1 1人 非中共党员
市委老干局 1 选调生1人,中共党员
市信访局 1 选调生1人
团市委 1 选调生1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市总工会 1 财务、审计专业1人:财政学、财政、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人大办公厅 3 选调生2人 法学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法学、法律专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选调生1人 理工科专业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
市经贸委 2 化工专业1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司法局 3 选调生1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普通管理职位2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 选调生1人 临床医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法律专业1人: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外经贸局 1 国际贸易专业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专业,大学英语六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计生委 1 选调生1人
市环保局 3 选调生1人 环境专业2人: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体改办 1 金融管理专业1人:国际金融、金融、金融工程、金融学、财政学、财政、证券投资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工业经济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合计 27
现场缴费地点和缴费范围一览表(3月22日—27日)
缴费地点 地 址 缴费范围
淄博市人才市场 张店区淄博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淄博水文局办公楼一层 报考市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考生
张店区委党校 张店区太平路15号 报考张店区直部门的考生
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报考淄川区直部门和淄川区乡镇机关的考生
博山区人事局三楼会议室 博山区政府三楼,县前街46号 报考博山区直部门的考生
周村区政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报考周村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生
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 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临淄区中轩路南首) 报考临淄区直部门的考生
桓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桓台县东岳路南首(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报考桓台县直部门和桓台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沂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沂源县政府对面 报考沂源县直部门和沂源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高青县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报考高青县直部门和高青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相关报道
市属事业单位将招200余名大学生
只限2005年-2007年毕业生报考 3月25日—26日报名
本报淄博3月15日讯(记者 成建强 实习生 马斌)今天,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下发《2007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简章》,决定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此次招录人员达到200多名,而2005年以前的毕业生将禁止报考。
2005年以前毕业生禁止报考
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注意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简章》中规定,只有2 0 0 5 年至2007年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到淄博市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方可报名。不仅如此,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要经过原接收单位同意才能报考。
2007年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由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 张;而2 0 0 5 - 2 0 0 6年度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推荐书)、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已经工作的必须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硕士与本科考核不同
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进行笔试,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的录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组织面试、考核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参加淄博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第一轮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 : 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此外,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 : 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折算总成绩时按4 : 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 :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同一职位如有研究生及本科以下毕业生同时报名,则只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本科以下毕业生的笔试成绩不再计入总成绩。
特殊情况特别注意
兼报公务员的考生注意在报名表相关栏填写其“报考公务员报名顺序号”。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带相关证明可免交报名费和面试费。报考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40元/人,面试费70元/人。
爱心提示:报名时间共两天,3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在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报名人员均应携带《2007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表》,填写《报考淄博市属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4月5日—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监督电话:(0533)3182064(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咨询电话:(0533)2791855(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
查询网站:淄博人事信息网(
www.zbrs.gov.cn
);淄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山东省公安厅招考11名民警
本报济南3月15日讯 今年,省公安厅将为看守所、滨海公安局、地方铁路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四个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1名民警。
报考人员可登录指定 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rsks.sdrs.gov.cn
),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于3月23日至26日,携带有关资料到丽山大厦(济南市经二路18号,天桥南头路东)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
详情登录齐鲁警务网(
www.sd110.gov.cn
)查询。咨询电话:(0531)85123186。

2014山东淄博中考及高中录取方案
这篇关于2014山东淄博中考及高中录取方案,是 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0〕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 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原 则,继续深化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以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推荐录取和特长生录取、中职类学校录取等为多元录取 形式,以完善诚信机制为核心的高中招生配套保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规范招生 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改革初中学业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测试,目的 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所有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结 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命题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考试命题以《义务 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推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的实现。突出考查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 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难度适度,体现水平评价和考试选拔双重功能,试题难度系 数确定在0.65左右。
(二)学业考试内容
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三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20分(含书写卷面 分5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信息技术30 分;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科目;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70分。总分共计810分。
等级确定办法:考试科目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 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除体育与健康测试外,其他科目按分数划定等级时,如 果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 35%、20%比例划定。考查科目评价结果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学业考试安排
初中三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查;初中四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思想品德、语文、数 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市外转入考生、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 中毕业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其已考科目成绩,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
1.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信息技术的考试时长为4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5:30物理
16:30-17:30化学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英语
6月20日
8:30-9:30思想品德
10:30-11:30地理
14:30-15:30生物
16:30-17:30历史
6月21-22日
信息技术(上机考试)
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4〕3号)要求,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3.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标准制定统一的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
(四)学业考试成绩管理
1.学业考试成绩公布。7月2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并下发考生成绩单。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业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系统等形式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分数。
2.学业考试成绩管理。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市教育局统一以等级形式下发学业考试成绩库,由区县教育行政 部门和初中学校分别留存备案,同时导入高中招生网上招生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3.学 业考试成绩转移。学生因升学等原因需回原籍时,应由就读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接收的市内转入考生,由接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成 绩转移申请,参照本区县相应学科等级范围重新确定其学业考试等级。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考查或测试,根据原始成绩按照 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其已考科目成绩,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
4.学业考试成绩的使用。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学业考试后,任何区县、乡镇、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三、规范学生基础素养评价
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工作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初中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关于印 发 淄博市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淄教基字〔2010〕20号) 的要求,加强领导和监管,健全评价机构,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5月上旬,各区县完成基础素养评价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经教育局审核无误后,将评价结果导入统一开发的高中网上招生平台,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的基础数据。评价结果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四、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 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各普通高中学校必 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 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 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类学校志愿。
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当年4月30日)初中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 读学校所在区县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具有我市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 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初四 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组织进行,时间:7月3-4日。志愿填报不统一设置志愿填报地点,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初中学校负责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的合理指导工作,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高中段学校网上招生平台非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 按照报考条件填报志愿,经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自行进行信息确认,只有确认后的志愿信息才视为有效信息。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报考志愿分两个志愿,由学生根据本人基础素养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和等级,按照招生学校(含中职类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学校。有条件的区县可以探索实行平行志愿报考方式。
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同意缴费”和“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提档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三)普通高中录取
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素养评价等级等内容。采取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基础素养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均为C等及以上等级。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推荐录取
高中学校可按不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均占规模内招生计划。
推荐条件: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毕业生中,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均可参加本区县高中学校推荐招生录取。
推荐办法:在全市集中录取前进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确定招收推荐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招收推荐生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 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推荐录取工作方案和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 生,应根据考生学业考试等级、基础素养评价等级等择优录取;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应主要依据面试或测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录取。
在初中学业考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学校推荐招生指标的1.5倍确定指标推荐数额,并按照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估结果分配到各 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推荐数额内从达到推荐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审查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区县初审并汇总推荐 生录取名单提交网上招生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等五个环节依次进行。
6月10日前,完成推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 特长生录取
高中招收特长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规模内计划的5%以内。
报考条件:满足基本录取条件、在艺术和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均可参加特长生录取。
录取办法:在全市集中录取前进行。由相关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采取先参加学校专业考 试、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首先,由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考试报名,组织专业测试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 测试。其次,由考生本人登录网上招生平台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并进行信息确认。最后,在初中学业成绩公 布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7月2日前 将录取结果提交网上招生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公布录取结果。
全市统一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6月22-24日。
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已被招生学校推荐录取和特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的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第三阶段 综合录取
综合录取工作于7月10-18日统一组织。
录取依据:将初中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地理、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学科成绩总分(满分810 分)作为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相同的,依次参考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基础素养评价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等级多者或成绩高者 优先。
录取程序:各区县登录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平台汇总提取考生志愿信息,并按程序依次录取,提交录取结果。首先,分区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1.1的比例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然后,在区县提档线以上,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录取依据依次择优录取指标生、规模内剩余考生,最后录取三 限生。在划定的范围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最低控制在区县提档线以上。
1.指标生计划录取
指标分配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7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本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的通知》(淄教基字〔2010〕21号)精神,严格按照《淄博市初中学校办 学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的标准要求,坚持将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作为指标生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 组织和领导,健全评估机构,采取学校自评、区教育局复评的方式,统一实施评价,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可用。省级规范化初中学校奖励其评估分的10%,存在违 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扣减其评估分的10%。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 的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不计入其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资格。严禁单纯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的做法。
该校评估分与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的乘积
某初中校应分指标数=-------------------------------×某高中校分配指标总数
区域内各校评估分与各自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乘积之和
录取办法:按照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和学生的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且基础素养评价等级达到4B2C(含4B2C)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 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不含民办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8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规模内计划使用。
2.规模内剩余计划录取
在录取完指标生后,依据学生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择优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
3.未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录取
未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志愿报考情况确定招生学校录取顺序。依据考生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择优录取规模内计划。
4.三限生计划录取
在录取完成规模内招生计划后,允许普通高中在区县录取提档线以上且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按照“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要求招收部分“三限 生”,即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规模内录取分数线的85%,人数控制在该校规模内招生计划的20%以内,缴费数额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其他录取形式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积极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招生,以利于平衡生源,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点探索普职融合、高校高中联合育人模式,探索双重管理、分流教育、双证离校的育人模式。
(四)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中职类学校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提出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并备案。各区县登录高中段学校网上招生平台汇总提取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考生志愿组织相关学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各区县要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组织好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五)特殊考生政策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 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 《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五、落实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社会普遍关注。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结 合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认真做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 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项工作审核制度,各区县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建 立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规范,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并分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须报所 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坚持初中学业考试巡视督查制度,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 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坚持阅卷工作责任制,严密阅卷工作程序,确保阅卷质量。建立试题质量评价监控机制,成立由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组成的试 题质量专家审查小组,负责命题过程中试题质量的审核,确保命题基本原则的落实。考试结束后,要对本次学业水平试卷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对考生及初、高中教师 进行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形成考试质量评价报告。实行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定期督查制度,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随机督查初中学校上学期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工作 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中。
(三)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
坚持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 校要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改进“四风”的实际出发,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全面优化招生环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规定 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十不准”规定》。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域内各初中和高中学校要分层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
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违纪舞弊、违规操作,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及报名、考试、阅卷、指标生分配、推荐 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严肃处理,确保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规范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今年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市教育局将通过统一发放《招生指南》、发布《致全市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公开信》和 设置网上招生专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今年高中招生形势、解读招生政策、介绍招生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初中学校做好招生宣传 和政策解读工作,各初中学校是招生宣传的责任单位,初中学校校长是招生宣传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负责将市教育局统一编制的宣传材料按时发放到初四年级每 一位考生和家长手中,并将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维护教育公平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传达到初 中毕业年级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并指导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报适合的志愿,避免出现高分落榜现象。市教育局将通过不同方式督促检查招生政策宣传效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堂网
淄博市都有那个学校参加中考志愿填报
学堂网(https://www.ertang.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淄博市都有那个学校参加中考志愿填报的相关内容。
这个学校为淄博信息工程学校。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录取对象:原则上为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录取原则:按照学生专业填报志愿,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部分专业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也可以进行才艺展示或者作品展示,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知识面,文化素养等基本素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免学费。
以上就是学堂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淄博市中考志愿截止时间 山东淄博中考及高中录取方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学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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