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小升初什么时候填报志愿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通州区小升初什么时候填报志愿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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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通州区中招 各个高中的录取分数线
一、基本情况
1.截止到3月6日,2009年我区采集报名信息学生总数为6432人。其中应届初三毕业生6359人,往届生73人;外省市户口借考生629人,外省市户口有报考资格考生94人。�
2.本区有公办普通高中9所,计划招生2964人;民办普通高中4所,计划招生220人;职业高中5所,计划招生300人。
二、报名、报考工作
1.报名时间定于3月2日上午8∶00—6日下午17∶00,报考时间定于5月22日上午8∶30—26日下午17∶00,报名和报考均采取上网方式进行。
2.在外省市就读,户口在通州区,要求回本区参加中考的考生,4月11、12日持考生户口薄,就读学校开具的届别证明,及一寸彩色照片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由中招办统一安排体检、体育考试时间和文化课考试地点。5月24日到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报考手续。
3.在通州区就读,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县,要求回户口所在区县参加中考的考生,报名、体检和体育考试在就读学校进行,5月1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回户籍申请,5月19日上午12∶00前到户籍区县办理确认手续。
三、体检工作
体检时间定于2009年3月17日至4月21日,4月25日复检。体检工作在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进行。
四、体育考试工作
体育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5月12日至15日,缓试在5月22日进行。
五、初中毕业考试及招生考试
1.通州区初三年级毕业考试安排在4月22日至24日,由区教师研修中心负责统一命题。
2.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由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4日至26日。中考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卷方式。
六、有关政策规定
1.经市教委批准,潞河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15人,艺术类特长生15人;运河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12人。特长生报考传统项目学校必须参加中考,并经测试合格后,须将传统项目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特长生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体育特长生由全市统一组织测试。
2.经市教委批准,通州区符合示范高中“招优”条件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潞河中学19人,升入运河中学18人,升入永乐店中学21人。已被确定为“优秀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并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得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3.照顾加分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5月上旬,各中学负责将考生加分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机构进行资格审批,考试中心负责加分资格的认定和复核。
4.考生通过毕业学校查询中考考试成绩。
5.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考生通过毕业学校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中招办地址:通州区葛布店北里9号楼
咨询及信访电话:51263550转203
网址:
学堂网
2010南通中考志愿填报网站
根据《南通市201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通招委[2010]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考生权益,统一招生规程,严肃招生纪律,近日,南通市出台了《201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具体如下:
一、中招录取管理机制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市、县两级招办具体负责。全市中招管理将构建“一站式”中招管理系统平台;制定“一整套”中招管理操作规程;实施“一条龙”中招管理配套服务。全市中招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组织、考试评卷、成绩汇总、政策宣传、招生录取和信息查询均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操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报名学校和招生学校按管理权限在管理终端上操作,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志愿和查询信息。
二、中招录取管理要求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各地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和不按志愿及规程录取。
今年中招管理将采取网上统一志愿填报,网上统一考务组织,网上统一考试评卷,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三、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全市中考报名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中招志愿填报,个别考生由当地招办指定地点填报。中招管理系统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后登录系统,在新的页面中点击“进入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首先核对基本信息和已有考试成绩,包括英语听力口语、体育成绩和地理、生物学测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必须先认真浏览今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某批次选“报考”后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注意还有一些批次要求选择是否专业服从和学校服从。
5、考生填报完成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志愿信息,然后核对自己所填志愿信息,如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确认志愿信息。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考生在网上将无法修改信息。
6、报名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后在“志愿填报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学生志愿确认单”,交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在“学生志愿确认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后,及时交给报名点负责人,报名点系统管理员在“学生志愿管理”中将考生的“学校确认”状态置为已确认。系统管理员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在网上将无法修改信息。
7、报名学校将所有“学生志愿确认单”汇总后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一致后即上报市、县(市、区)招生办。
8、各县(市、区)招生办要组织对报名学校考生志愿作再次校对后进行确认,各地招生办对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网上将无法修改信息。
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所有师范定向生和统招生(含艺体类)、普通高中(含择校生)、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志愿实行一次性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5月20日-25日:志愿填报系统调试阶段
5月26日-28日:模拟填报志愿
5月29日:全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中专)
5月29日-30日: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31日-6月3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4日-5日:考生志愿签字和确认、报名学校信息确认
6月6日-7日:各县(市、区)招办志愿信息核对并确认上报
7月31日前: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考生
8月5日-10日:师范、高职和中职(第一次)学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
8月25日-30日:中职学校(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报考师范类考生根据所在区域填报当地师范招生计划的志愿,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2、考生在今年志愿填报中要特别注意师范统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中外合作班、高职和中职的录取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
3、凡报中外合作班的考生一定要查阅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凡被中外合作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4、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每一批次的志愿栏中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其它学校是否服从志愿栏,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所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可在本批次未招满的任何学校或专业中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
5、普通高中实行一次性录取,不得补录。师范、高职和中职招生学校若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或调增计划,未被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后再投档补录。
6、所有师范、高中、高职、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请考生阅读《2010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其中“第三批南通市2010年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二”中所含“3+2”相关专业及部分与其它高校合作办学的专业,请考生向招生学校了解办学模式,填报时应与五年制高职注意区分,掌握政策后正确填报在对应批次栏内。
六、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1、做好中招政策宣传工作
中招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招生办投档和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及时完整地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所有考生下发市招生办统一编制的《2010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向考生及时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专业,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
2、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各地招生部门和报名学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加大中招政策宣传的力度,组织师生全面学习中招相关政策,尤其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准确、公正、合理,确保对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到位。要重点确保维护考生对师范招生和省统一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及中职招生计划的知情权,要尊重考生意愿和选择权,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不得误导、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改动志愿;不得向考生偏重或单项宣传有关招生学校。有误导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的由报名学校负责,并由纪检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责任。
3、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
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特别对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并认真、反复核对“学生志愿确认单”后再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认真、周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预防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
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单由各报名学校交市、县(市、区)招生办留存,以备核查,保存期一年。
4、做好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中招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招生办负责全市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提供统一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发放《2010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并负责系统的运行、更新与维护。同时负责做好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市区报名学校做好志愿填报的各项组织、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报名学校和个别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报名学校对中招管理系统使用的指导与管理,及时发放《2010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各地招生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所辖报名学校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及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重点是要做好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安全。
各报名中学负责本校考生的志愿填报组织工作,及时向考生发放《2010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做好中招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好考生上机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及时做好志愿校核等工作,组织好考生及家长对志愿信息签字确认工作,并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七、中招录取批次安排
1、师范招生提前录取批次(6月下旬)
第一小批次:师范定向生录取
第二小批次:师范艺体生录取
第三小批次:师范统招生录取
2、第一批次(6月下旬)
(1)中外合作班提前录取批次;
(2)特长生录取批次;
(3)四星普通高中(或指定学校)录取批次。
3、第二批次(6月下旬-7月上旬)
三星普通高中(或指定学校)、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录取批次。
4、第三批次(7月上旬)
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批次。
5、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批次
(1)师范、高职、中职(第一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8月11-15日)。
(2)中职(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9月5-10日)。
八、院校招生录取办法
1、师范招生提前录取批次
(1)第一小批次:师范定向生录取
校长实名推荐的师范定向生和有意向报考师范定向生(含艺体类)的考生必须在师范提前录取批次中第一小批次师范定向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各县(市、区)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的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应对照学校和专业代码填报志愿表,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填报师范定向生志愿时不得跨县、区域填报,否则所填报志愿一律无效。所以考生和学校都必须确认户口所在地与户口本是否一致、户籍所在地与报考学校对应的地区分配计划是否一致。
凡报考师范定向生的艺体考生,必须参加相关专业加试,相关证书折算专业成绩只限于报考师范统招的考生。未参加学校专业加试的考生,可以先填报志愿,并于6月20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投档录取。
(2)第二小批次:师范艺体生录取
凡报考师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艺体类考生应为参加学校组织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可投档录取,有意向的考生要在师范提前录取批次中第二小批次师范艺体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并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代号。不在艺体志愿栏内填报,则不按艺体类考生录取。
(3)第三小批次:师范统招生录取
凡报考师范统招生的考生在师范提前录取批次中第三小批次师范统招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并填写相应的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考生根据自己的意向,可填报两所师范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可填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两所师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2、中外合作班提前录取批次
符合有关规定并报批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办学)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简章须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招生学校要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名册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招生办。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中外合作班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所学校,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中外合作班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3、普通高中(含择校生)录取批次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育工作规[2010]2号)文件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招生办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负责录取。
各地招生办要按规定时间和操作流程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统一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操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普通高中新生须经市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考生的志愿和规定的批次实行一次性录取,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二次择校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的“三限”规定,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
全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将严格按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试行)》(通教发〔2009〕47号)文件执行,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详细了解招生学校对考生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达不到招生学校提出的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含择校生)的考生要按规定的各类小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要特别注意小批次顺序,在录取的过程中,是按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上一批次不填报不影响下一批次投档录取。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的计划招生均实行一次性录取和不再补录的办法,如果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而又无其他志愿,只可以补录下一批次学校,所以提醒考生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
普通高中(含择校生)是分县(市、区)负责录取,考生不得跨县(市、区)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录取可采用按志愿顺序录取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所以考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所填报志愿的顺序,采用按志愿顺序录取办法是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是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中只要有达到录取学校的投档线时,则被填在前面志愿的学校录取,一旦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被任何学校再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办法。
凡被确定为热点学校的推荐生,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在规定批次中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推荐学校的统招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推荐生录取时,按已规定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投档录取。
特长生要在规定批次中选择报考的学校,否则取消特长生资格,录取时,按已规定的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普通高校招生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录取批次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将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教职[2010]2号)文件执行,招生学校不得实行擅自注册入学,必须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招生全市实行集中统一录取,录取时全市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凡报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高职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并填写相应的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四所院校志愿,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招生学校若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或调增计划,未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再进行投档补录。
5、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批次
凡报省、市中职的考生在中职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并填写相应的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四所院校志愿,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未录取且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中职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市中考网上远程录取系统平台上完成补录取工作。

通州区小升初什么时候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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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6月17日、18日,非本市户籍6月28日—7月2日。根据查询通州区教育局告示得知,通州区小升初本市户籍6月17日、18日填报志愿,非本市户籍6月28日—7月2日填报志愿。小升初入学考试与初中升高中的中考、高中升大学的高考并列为中小学生的三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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